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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10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05 21:53:04 |  访问:31

十堰市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是隶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担负着城区过境国省干线的日常养护、桥隧维护、公路绿化、公路应急抢险和保障交通命脉畅通等职责。下设1个城区公路应急管养中心和5个公路养护管理站,管养国省道路里程258.594公里,桥梁89座,隧道7座。

因单位因单位人员短缺,无法满足中心当前相关工作需要,为确保中心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特申请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公路巡查员5名、养路工5名。)

2、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信用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路巡查员5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养路工5名,年龄在50-55周岁以下(1969-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到十堰市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劳动人事科报名,召满即止。

2.资格审查。本人报名时,同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电子就业创业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技能证书(驾驶证)及复印件;

(3)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三、薪资待遇

(一)在岗期间,公路巡查员35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工资3000元),养路工3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工资2500元);

(二)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及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四)退出公益性岗位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0719-8473682

联系地址:

茅箭区朝阳中路67号办公楼三楼。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若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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